2025年1月9日迎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安庆市迎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周先为副主任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迎江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2025年1月9日迎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安庆市迎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代院长李志勤所作的《迎江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2025年1月9日迎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安庆市迎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迎江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迎江区2025年预算草案,同意迎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迎江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迎江区20...
2025年1月9日迎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安庆市迎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杨扬所作的《迎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2025年1月9日迎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安庆市迎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委书记、区长汪世平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2024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目标任务、工作安排。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在...
2025年1月9日迎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安庆市迎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迎江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迎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迎江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
(2024年11月25日迎江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因个人原因,潮家东提出辞去迎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相关规定,迎江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潮家东辞去迎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4年3月27日迎江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会议通过)因工作变动,张健提出辞去迎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迎江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健辞去迎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4年1月5日迎江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会议通过)迎江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杨晓克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迎江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及政府债务限额(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迎江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及政府债务限额(草案)。会议决定同意这个报告,批准2023年迎江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及政府债务限额。
(2024年1月5日迎江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会议通过)安庆市迎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安庆市迎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13日至16日,在绿地铂骊酒店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区...
(2023年8月30日迎江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会议通过)安庆市迎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杨晓克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迎江区2022年决算(草案)的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报告,对2022年区财政决算(草案)报告进行了审查,决定批准2022年度区财政决算。
(2023年6月29日迎江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会议通过)因工作调动,张中亚提出辞去迎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迎江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中亚辞去迎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3年6月29日迎江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会议通过)因个人原因,汪文新提出辞去迎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迎江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汪文新辞去迎江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